辽县旅发[2008]1号
关于辽阳县旅游局编制及相关人员工资问题的请示
县编办:
按照 2002 年 11 月 30 日辽县编发 [2002]36 号《关于成立辽阳县旅游局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成立辽阳县旅游局,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,定编 3 名(其中领导职数 1 名),人员开资渠道由县财政列支;当时人员为:刘宇平、付丽丽、张峰三位同志,程严同志编制在政府办公室,占宗教局领导指数。 2003 年 8 月,刘鑫同志参加全县公选,并经 2003 年 9 月 11 日县委常委会通过,成为县旅游局副局长。此时我局应有编制 4 人,其中领导职数 2 人; 2003 年 11 月 17 日,辽县编发 [2003]32 号《关于给县旅游局增编的批复》文件同意给县旅游局增加 2 名事业编制,编制及人员来源从县直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带人带编调剂。按此文件精神,我局于 2004 年 1 月 9 日从县报社调入康宁、 杨建 君 2 名同志;后因工作需要,刘宇平同志于 2004 年 6 月调出至中共辽阳县委宣传部,王亮同志于 2005 年 9 月调入我局。康宁同志于 2008 年 1 月调出至辽阳县新闻宣传中心。至此,我局实有编制应为 6 人,实有人员 5 人,所有编制为事业编制,执行的工资标准为参照公务员工资。但付丽丽、王亮 2 名同志工资为机关工勤工资。
以上,我局存在如下两方面问题:
1 、关于我局现有编制数问题;
2 、关于付丽丽、王亮 2 名同志是否占用我局事业编制及其工资关系应如何理顺问题。
请县编办给予书面答复。
辽阳县旅游局
2008 年 4 月 23 日
相关文件:
辽县旅发[2008]2号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辽县旅发[2008]3号 关于加强“十·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辽县旅发[2008]4号 关于推荐下柳林子村等 5 个村为旅游专业村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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