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县旅发[2008]2号
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景区、旅行社、旅游经营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做好我县旅游奥运安保工作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统一部署,县旅游局就奥运期间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辽阳市旅游局辽市旅发 [2008]16 号、 17 号文件精神做好自检自查、整改落实及登记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,确保奥运期间无旅游安全事故发生、无有效旅游投诉,为打造平安奥运、和谐奥运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二、各单位务必于 8 月 8 日 下班前将奥运期间本单位、本部门 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报至县旅游局办公室。各景区(点)将值班、值宿表及值班电话、人员联系方式一并报至县旅游局办公室。
三、各单位要及时按照市、县局要求报送相应信息。如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,除按规定报告外,务必于 10 分钟之内报至县局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 0419-7777038
联 系 人:郑 飞: 013624202888
付丽丽: 0419-4192258
四、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安保工作。对可疑人员、车辆要做好详细登记。对不能提供相应证件、证明材料者应拒绝为其提供旅游服务。旅行社用车、用餐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操作。不能雇佣手续不全、车况不良、司乘人员素质低、责任心差的车辆,用餐必须保证卫生安全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以上通知,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。
二OO八年八月七日
主题词:奥运安保 工作 紧急通知 |
报送:县政府崔安勇副县长 市旅游局办公室 |
辽阳县旅游局 2008 年8 月7 日 |
(共印 12 份)
相关文件:
辽县旅发[2008]1号 关于辽阳县旅游局编制及相关人员工资问题的请示
辽县旅发[2008]3号 关于加强“十·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辽县旅发[2008]4号 关于推荐下柳林子村等 5 个村为旅游专业村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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