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县旅发[2010]1号
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景区(点)、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:
2010年春节即将到来,根据省市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,确保游客出行和旅游安全,结合我县实际,特下发本通知,请各经营单位遵照执行。
一、各景区(点)、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"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"、"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"的认识,树立"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"的观念,要把保障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春节期间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,认真检查事故隐患,抓好旅游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,确保春节旅游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。
二、各景区(点)、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《辽宁省旅游条例》,按着中办、国办《关于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。对可能遇到的突发灾害要有应急预案,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。
三、切实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。旅行社在安排团队用车船时,要遵守旅游、交警、交通等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,不得租用"黑车"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待游客,如有发现将予以从严查处。同时要认真履行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、提示等义务,务必把游客的安全放在首位,绝不能麻痹大意,掉以轻心,要以高度的责任感,确保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四、各景区(点)、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在接待安排旅游活动时,要注意游客饮食卫生,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。一旦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事故或灾害,要立即启动预案,组织救援,并严格按《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》做好报告和善后工作。
五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。旅行社对外出团队及外接团队要做好行程登记,对游客出行路线及火车车次、航班班次及时做好记录,共同做好节假日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。
六、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宿制度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各单位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要于2010年1月30月前报辽阳县旅游局办公室(政府办公楼108办公室)。
七、县旅游局监督电话:7777038
负责人:郭兴明(副局长) 15041942777
张 峰(办公室主任)13941952000
付丽丽 4192258
辽阳县旅游局
2010年1月13日
相关文件:
辽县旅发[2008]1号 关于辽阳县旅游局编制及相关人员工资问题的请示
辽县旅发[2008]2号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辽县旅发[2008]3号 关于加强“十·一”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|